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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软件销售结算的筹划

服装企业在选择销售结算方式与时间时,可考虑的筹划有以下几种服装管理软件方式:(1)尽量采取有利于本服装企业的结算方式,如预付货款比现货销售好,现货销售比赊销好;(2)尽量延后纳税的时间或使现金流入时间与纳税时间匹配,如预收货款时推后发货的时间;(3)选用对自己有利的工程结算方式。

服装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时间是和结算方式紧密联系的,不同的服装管理软件结算方式意味着资金的流入时间不同,如现货销售与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对收入的确认是不一样的。税法上对销售收入时间的确定与现实中资金的流入是有出入的,有时销售的货款还没到手,但按照税法规定销售收入已经实现,应该缴纳各种税收;有时货款已经到手了,但却不是法定收入实现的时间,不用缴纳税款。一般来说,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要早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因而在资金流入服装企业之前就要缴纳各种税收,这无异于占用服装企业资金。如果纳税人能够了解税法规定的时限,尽量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延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便能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服装管理软件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为: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卖方的当天。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④采取预收货款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的当天。⑦纳税人的视同销售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我国服装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服装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间为:①在提前交货的前提下,如果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取得货款的权利,同时已将发票或提货单交给对方时,即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无论商品是否发生;如果未交给对方发票或提货单时,则不用纳税。②采用预售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③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应当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在发票、账单送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实现。④采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应以收到清单后为收入实现。⑤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应以本期收到货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日。⑥服装企业长期工程合同收入应根据服装企业完工进度法或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营业收入。

服装企业在选择销售结算方式与时间时,秘奥服装管理软件可考虑的筹划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尽量采取有利于本服装企业的结算方式,如预付货款比现货销售好,现货销售比赊销好。但有一点必须明确:采用哪种结算方式并不仅仅是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考虑,更重要的是由公司的服装管理软件销售战略来决定。如果赊销或期限的延长能够使销售量大增,以至于抵消赊销占用的资金所带来的损失,则应该采取赊销政策或延长赊销期限。

(2)尽量延后纳税的时间或使现金流入时间与纳税时间匹配,如预收货款时推后发货的时间;赊销或分期销售货物时仔细选定收款日期;委托代销商品时,要求代销商资金的划转与代销单寄出的时间一致或推迟代销清单的寄出;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尽量缩短收款时间,秘奥服装管理软件采用这种方式结算时一定要记住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目前,一些服装企业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及时入账并计算纳税,而是采取延迟入账或不计销售收入等做法,以拖延纳税或逃税,这些做法都
是不正确的。

(3)选用对自己有利的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方式一般可分为按工程进度结算,服装管理软件按工程成本结算和按工作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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